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謝敬尉 電話:8462860#562 電子信箱:mypsjw@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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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0022142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 (0143702BA0C_ATTCH13.pdf、0143702BA0C_ATTCH14.pdf) (376550000A_1100221421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221421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第3點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14370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43702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