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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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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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002222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144378A00_prin、0144378A00_ATTCH、0144378A00_ATTCH (376550000A_1100222275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222275_ATTACH2.pdf、376550000A_1100222275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44378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28日調整相關規定,爰修正指引有關「集會活動人數限制」、「室內外從事運動、歌唱教學活動時得不佩戴口罩」等部分規定,修正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
三、 | 請各校加強宣導除例外情形外,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量體溫、環境清消、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及校園防疫緊急應變,以維護師生健康。 |
四、 | 檢附修正防疫管理指引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五、 | 有關游泳選手訓練、運動團隊訓練問題,請洽詢體育署陳映嬅小姐(02)8771834。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教育處督學室、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