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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1-10-22 | 點閱數: 344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100212354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0D016029_20085951440_prin (1100212354A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