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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1-09-24 | 點閱數: 41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電話:03-8462860#231
傳真:03-846277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19189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實施要點 (1100191899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法制科)、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