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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21-08-24 | 點閱數: 404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瓊姿
電話:8233817轉26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主會字第11001632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100163200_ATTACH1.pdf 1100163200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之「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1份,請加強宣導朝簡化行政方向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8月12日主會財字第1101500378A號函辦理。
二、 配合行政院110年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等規定,以及蒐整近期外界反映經費核銷問題,修正旨揭問答集,並同步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之友善經費報支專區,請自行下載參考使用。

 

正本: 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