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述奇
電話:03-8462860分機306
傳真:03-8462790
電子信箱:suyan@hlc.edu.tw
主旨:檢送「花蓮縣110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
施計畫」1份,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0670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配合行政院「110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及教育部本(110)年8月6日
召開110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決議
事項辦理。
三、本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17日上午9時21分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
施 計畫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附件1)之階段一、階段
二針對地震發生前及發生時進行「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為此次
演練實施重點。因疫情影響且避免群聚,得停辦疏散、集結點名流程,爰請教師以5
分 鐘時間依「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附件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
則。
四、請依旨揭計畫辦理:
(一)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9月24日16時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6098號)登錄正式演
練日期及參演人數等相關資料。
(二)請於9月1日至10月10日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上傳演練實況
照片(不含影片,請以校名為檔案名稱)。
(三)完成自評表(附件3)與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附件4),「自評表」評分人簽
名後掃描成PDF檔,併同「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於110年10月21日前
登入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http://esd.km.edu.tw/hlcdisaster/Index.aspx)上傳相關資料,
包括活動照片、自評表PDF檔及演練實況影片(私立幼兒園免上傳)。
五、於演練時建請各級學校師生及幼兒園教保員上線學習及體驗「防災總動員-第8、9屆
防災校園大會師」活動,本活動以線上展覽辦理,展期110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以增添 演練照片。連結網址: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