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彥鈞 電話:03-8230698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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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統字第110013930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0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實施期間延長至本(110)年8月31日止,如設有電子字幕(LED)跑馬燈之單位,惠請安排插播本普查之訊息傳播短語(詳說明二),請查照並轉行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7月13日主普農字第1100010475號函與109年12月15日主普農字第1090401583 號函送「10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訊息傳播作業方法」辦理。 |
二、 | 傳播短語: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10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訪查期間延長至110年8月31日止。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各處(本府主計處除外)、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地政事務所、花蓮縣立體育場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