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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09-22 | 點閱數: 924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麗鳳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26
電子信箱:stacey@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5017474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臺教人三字第1050127386號函。

 

主旨: 有關教師子女就讀之幼兒園於國定假日停課,教師得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請家庭照顧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12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27386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