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千儀 電話:03-8527843#132 傳真:03-8527873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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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1000483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為營造客語友善環境,保障民眾說客語之權益,110年度持續提供客語口譯服務,歡迎踴躍申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3月1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068號函辦理。 |
二、 | 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客家委員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 |
三、 | 各單位如有需求,請於活動前1個月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dYibLtKrMJi5t1V49)線上申請,歡迎踴躍申辦。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幼兒園、本縣各客家社團 |
副本: | 本府客家事務處綜合輔導科、本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