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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宏 - 研習資訊 | 2020-09-15 | 點閱數: 528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趙瑋盈
電話:03-8224500
傳真:03-8220602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9017538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 (1090175389_ATTACH1.pdf 1090175389_ATTACH2.pdf)

 

主旨: 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由現行12%自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為15%,轉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4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2739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