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22
:::
活動 訪客 - 訓導組 | 2020-07-14 | 點閱數: 461
一、 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 本縣轄內各級學校自行辦理校內競賽,遴選優勝者(作品)代表學校參加本縣縣賽。參賽作品未列成績者,應於期限內辦理作品退件,逾期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四、 各校參賽員一律先經由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art.hlc.edu.tw),報名時間自 109年9月18日(星期五)起至109年9月30日(星期三)16時止。系統測試階段報名者不予採認。
五、 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作品清冊、報名表、各校送件數量表紙本,併同學生參賽作品等,於109年9月28日(星期一)至1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班時間8時至16時止指派專人親自送達或郵寄送達中原國小(花蓮縣花蓮市中原531號);為使比賽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恕不予評審。
六、 書法類比賽方式:取得決賽代表權者,須依承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日期預定為109年10月17日上午10時,假中原國小(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531號)辦理。
七、 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