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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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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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民宗字第109005367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109年全國孝行獎暨本縣孝行獎選拔1案,原訂於109年3月15日截止,配合內政部延長受理期限,如各單位仍有推薦人員,請於109年4月10日前遴薦,請 查照。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09年3月20日台內民字第1090222819號暨本府109年2月15日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高中職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民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