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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芃妍 - 研習資訊 | 2019-11-20 | 點閱數: 810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3日臺教社(四)字第1080164104號辦理。
二、 旨揭認證考試相關資訊可參閱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 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另為鼓勵學習客語,學校可依該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https://www.hakka.gov.tw/ 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提案申請開設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