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函轉「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條文暨相關規定,請
各校於應用無人機時遵守管理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8月5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80026183A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規劃於108年8起至各直轄市、縣市舉辦22場次之
「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法令宣導說明會,亦請踴躍參加,辦理時程該局將另函通知。
「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法令宣導說明會資料請逕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
球資訊服務網」-「處務公告」下載(編號:5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