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 | 檢送「花蓮縣108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1份(詳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28日臺教資(六)第108009440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及教育部本(108)年6月25日召開108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三、 | 請各學校依旨揭計畫內容,於本(108)年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完成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
四、 | 請依本計畫規定: |
(一) | 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108年9月24日24時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第5000號)登錄預演日期及參演人數等資料。 |
(二) | 108年10月20日(星期日)前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原內政部臺灣抗災演練網)上傳演練實況照片(不含影片,請以校名為檔案名稱)。 |
(三) | 另內政部臺灣抗震網本年度改版為內政部消防防災館,待內政部消防署來函告知改版完竣,本府將另函轉知。 |
(四) | 完成自評表(附件3)與成果彙整表(附件4)填報作業。「自評表」評分人簽名後掃描成PDF檔,併同成果彙整表、活動照片、演練實況影片等資料,於108年10月20日前上傳至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http://esd.km.edu.tw/hlcdisaster/Index.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