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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9-05-14 | 點閱數: 599

花蓮縣文化局 函

  地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承辦人:陳仲淵
傳真:03-8235084
電話:03-8227121-20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 蓮文視字第10800056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本局108年美術館展覽申請暨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請惠予協助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並轉知轄內藝術團體與個人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受理申請展覽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 送件者請於108年7月15日前填妥申請表件送達本局,申請表單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hccc.gov.tw/zh-tw/Download/List/38)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