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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9-04-17 | 點閱數: 564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07551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苗栗縣政府有關他縣市欲申請縣(市)外介聘至苗栗縣國中小教師相關應知悉修正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08年4月16日府教務字第1080071768號函及本府108年4月15日府教學字第1080073757號函(諒達)辦理。
二、 該縣國小108學年度預估教師超額學校應列頭份市信德國小,誤繕為頭份市信義國小,請有意經由108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調至該縣服務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