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朱安聆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picnic@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500848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函轉「國家文官學院105年度三階五段團隊力數位學習專班訓練計畫」(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家文官學院105年5月4日國院數字第105080007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專班結合「學習能力自我檢測」數據與組織分析資料,並搭配線上駐版講座(助教)、線上同儕互評、線上個案研討及專業測評等功能,於「文官e學苑」數位學習網站實施。 |
三、 | 專班辦理方式摘述如下: |
(一) | 個人全線上專班:凡「文官e學苑」註冊學員可報名線上專班,預計於本(105)年5月15日、6月1日及7月1日開設,共計辦理3期,每期約70日。 |
(二) | 機關來函申請專屬學習專班:機關得依組織新進同仁、資深人員及中階主管等三類人員,至少選擇二類推薦報名,每類最少30名,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提出申請。機關可選擇線上學習專班或混成學習專班,其中混成學習專班涉及實體培訓與學習能力觀察機制,相關費用需由機關負擔,實際執行方式及期程由雙方另行洽定。 |
(三) | 凡全程參與並完成指定學習事項者,除可參加「三階五段團隊力學習之旅」抽獎活動外,參與全線上專班學員將發給認證時數10小時,機關來函申請專屬混成學習專班發給認證時數25小時。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