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柯佩君 傳真:03-8237424 電話:03-823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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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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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府民兵字第1080050381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國防部來函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 (_國防部來函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1) | 
| 主旨: | 函轉「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修正案」,惠請各單位踴躍提報,並轉知鼓勵所屬或所轄機關社團及個人參加選拔,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防部108年3月12日國政文心字第1080002021號函辦理。 | 
| 二、 | 為利本府辦理初審作業,惠請提報單位於108年5月17日前依附件格式及相關規定函復薦報資料,包含紙本薦報表及具體事蹟表一份;佐證資料光碟一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