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鄭景宜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 分機308.309  |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3月12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8004952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108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工作計畫。 (_花蓮縣政府108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工作計畫1) |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108年度員工協助方案工作計畫」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花蓮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 
| 二、 | 為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並整合員工協助方案資源,訂定旨揭工作計畫,包含員工協談服務、法律諮詢、醫療保健諮詢、財務諮詢等,請轉知同仁多加利用。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