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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月英 - 總務處 | 2018-01-23 | 點閱數: 76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傳真:03-8462790
電話:03-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nt.hl.gov.tw

主旨:寒假將至,請貴校於寒假期間持續加強校園環境管理,並落實相關蚊媒(登革熱、茲卡)防治作業,

          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06398號函辦理。
二、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資料,去(106)年截至本年1月12日,共計343例登革熱病例,

      包括本土病例10例、境外移入333例;登革熱防治為延續性的工作,仍應保持警覺,

     落實登革熱相關預防措施,以降低疫情風險。
三、請加強並規劃寒假期間,校園環境定期巡查及清除積水容器,務必落實「巡」、「倒」、「清」、

    「刷」清除孳生源,以降低登革熱風險,保障學生及民眾健康;如有感染登革熱,應盡量減少外出,

     晚上就寢加掛蚊帳等防蚊措施,落實自主管理,避免再次被蚊子叮咬,而造成疫情擴散。

 四、另,請於寒假前加強校園內師生衛教宣導,如赴流行地區外出時應做好防蚊措施,穿著淺色長袖衣褲、

       身體裸露部位塗抹衛生福利部核可之防蚊藥劑;凡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返國後,均應自主健康監測至少2週,

       如出現發燒、紅疹、關節痛、關節炎、結膜炎等任何疑似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

       離開茲卡病毒流行地區後6個月內有性行為時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女性建議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應暫緩捐血28天,

      避免可能造成輸血感染。
五、假期後及開學加強師生健康管理,請學校掌握自流行地區來(返)臺師生之人數、名冊與健康狀況,若有發生確診

       病例,應落實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掌握校園最新疫情發展。
六、有關登革熱/茲卡病毒疫情訊息、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

        p://http://www.cdc.gov.tw)查詢或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