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該校113年4月22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31010908號函辦理。 |
二、 | 研習目的:「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希望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對學習數學準備不足之學生,奠立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與前置經驗,為推廣此活動,特辦理「數 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研習。 |
三、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四、 | 報名資格: |
(一) | 模組設計者(曾設計奠基、奠基進教室、109素養包、21 世紀素養包或微課程模組教案其中之一項)。 |
(二) | 教學影片教師(曾拍攝過中心教學影片者)。 |
(三) | 講師(曾為1到4期活動師講師、109素養包準講師或21世 紀素養包準講師其中之一項)。 |
(四) | 實際參加過第五期活動師培訓並曾申請過教學實作者 |
五、 | 名額: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國中組三組,每 組最多開兩班,每班以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
六、 | 研習時間及地點:「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113年5月4日 (星期六) 9:00至16:20及5月5日(星期日) 9:00至16:20- 臺中市東光國小(406臺中市北屯區東光路926號)。 |
七、 | 報名方式: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請於113年4月 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以下網址(https://forms. gle/NpJRaZEarg4sZEWy5)填寫報名表,逾期恕不受理。 |
八、 | 費用: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 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
九、 | 證書及參與證明: |
(一) | 「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
1、 | 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參加該校數學教育中心舉 辦的「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並完成所有課 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每一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 者,頒發該組別「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證書。 |
2、 | 為確保培訓品質,若其中未上滿該期模組課程2/3時數 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第五期數學活動 師講師證書。 |
3、 | 取得「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資格者,方可擔任第 五期活動師培訓講師,並可申請辦理「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 |
十、 | 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該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 (https://www.ime.ntnu.edu.tw/)。 |
十一、 | 檢附「第五期數學活動師講師培訓工作坊」參考課表各乙 份(如附件)。 |
十二、 | 因應COVID-19疫情,敬請報名參與活動者全程佩帶口罩 並遵守防疫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