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54261號、行政院111年7月15日院臺文字第1110021377號函核定之「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暨國教署112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43671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以落實本土語言及文化發展,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本次研習採融入式活動課程設計,安排參與培訓教師於連江縣實施連續一週之實體沉浸式課程,協助教師於生活情境熟悉閩東語言運用,深化閩東語文教學知能與實務運用能力,俾提供學生專業閩東語文授課師資。 |
三、 | 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研習對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含聘期3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
(二) | 薦派名單:請貴校於112年11月23日(星期四)前,將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教師之薦派名單函送本府。(附件3本表請核章後,將彩色掃描PDF及可編輯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免備文)。 |
(三) | 審核條件依序錄取20名、備取5名: |
1、 | 學校薦派教師:請有閩東語師資需求學校薦派教師(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且有教授閩東語文課程意願優先)參與。 |
2、 | 開放教師自由報名:視薦派錄取結果,倘有餘裕名額將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自行報名,不另發文通知。 |
(四) | 審核作業: |
1、 | 第一階段審核通知:依限函送薦派名單,經連江縣政府審核後,本府將審核結果函知以電子郵件(薦派名單填復電子信箱)通知個別教師。 |
2、 | 第二階段錄取通知: |
(1) | 非任職於連江縣轄內學校之教師,取得審核通過電子郵件後,請於113年1月31日前(星期三),檢附113年6月28日至7月8日間於連江縣(南竿)之住宿訂購證明資料(收據或已繳納訂金證明),據以確認錄取資格。 |
(2) | 因研習餐點及行程安排需事前採購,為確定報名人數,俾使研習資源妥善運用,未完成住宿訂購者,不予錄取;後續國教署將另案補助完整參與研習者,其研習期間住宿費及交通往返費用。 |
(五) | 研習課程: |
1、 | 研習課程形式及日期: |
(1) | 線上課程:113年6月22日(星期六),共計3小時。 |
(2) | 實體課程:113年6月30日(星期日)起至7月5日(星期五)止,共6日39小時研習課程 (含閩東語文專門課程、語言能力課程及文化體驗課程)。 |
(3) | 113年7月2日及7月4日為全戶外課程,請教師自行準備遮陽帽或傘、防曬外套、墨鏡及飲用水,以免曬傷、中暑。 |
2、 | 認證測驗日期: |
(1) | 113年7月5日(星期五):筆試40分鐘;聽力20分鐘。 |
(2) | 113年7月6日(星期六):口試5分鐘;試教10分鐘。 |
3、 | 課程地點:除線上課程以遠距方式進行外,其餘實體課程及認證測驗,皆於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3號)辦理;課程及測驗期間,每日早上8時45分交通車準時於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前發車,請教師務必準時抵達。 |
四、 | 檢附培訓計畫及薦派名單-空白表格各1份供參。研習相關事宜聯繫詢問,請洽黃姝綺小姐,電話:0836-22135#18;或電子郵件信箱:cydy80407@mail.ncyu.edu.tw。相關公(差)假由學校依本權責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