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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研習資訊 | 2021-05-26 | 點閱數: 450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鄭琬薰
電話:03-822145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0010390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00000656_print (1100103907_ATTACH1.pdf)

 

主旨: 轉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函,為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該院110年5月28日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之準備程序活動暫緩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5月25日花院楓國字第1100000656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避免人員群聚產生防疫風險,旨揭活動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俟疫情和緩再擇期舉辦。

 

正本: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