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鄭琬薰 電話:03-8221454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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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行法字第11001039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0000656_print (1100103907_ATTACH1.pdf) |
主旨: | 轉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函,為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該院110年5月28日國民法官模擬法庭之準備程序活動暫緩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5月25日花院楓國字第1100000656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避免人員群聚產生防疫風險,旨揭活動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俟疫情和緩再擇期舉辦。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法制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