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藝蓉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 分機30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9月2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70193885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有關「107年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暨邀請機關聯合運動大會」延期及差勤相關配合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活動因潭美颱風來襲,延期至107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9時整,於花蓮縣立田徑場舉辦,並請於上午8時30分前報到。 |
二、 | 本府各處參加人員差假注意事項: |
(一) | 請本府各參賽人員自差假系統申請「公假」,公假期間自107年10月2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計8小時),於活動結束起,1年內自行辦理補休1日。 |
(二) | 活動當日簽到簿請各處承辦人自行製作,並確實辦理各處參加人員簽到事宜。簽到簿請於107年10月29日(星期一)交送本府人事處退撫福利科黃秋雲小姐,作為補休憑據。 |
三、 | 當日活動,除順延辦理日期外,其餘仍依秩序冊所列辦理(秩序冊電子檔可逕自本府網站首頁/公務聯繫下載閱覽)。 |
正本: | 花蓮縣農會、花蓮區漁會、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教育會、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