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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04-25 | 點閱數: 951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5007368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公函。

 

主旨: 有關福建省連江縣轉任、介聘年限及教師超額等資訊,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介聘至各該校服務,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連江縣政府105年4月19日連教學字第1050016080號函辦理。
二、 該縣專任輔導教師不得轉任其他教師職務。
三、 該縣東莒國民小學及敬恆國民中小學(國小部)105學年度因少子化情形嚴重,預估減班致教師超額;里國民小學預訂107學年度進行資源整併計畫,將產生教師超額情形。
四、 另依據離島建設條例12-1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