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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04-15 | 點閱數: 981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凱琦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轉229
電子信箱:chantecatch@nt.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5006994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本縣佳民國小預計105學年度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請貴府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如欲申請105學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副本抄送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5學年度縣內介聘至前揭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

 

正本: 各縣市政府
副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