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簡雅涵 電話:03-822717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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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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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50146532B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1150146532B_ATTACH1.pdf 1150146532B_ATTACH2.pdf 1150146532B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7月9日公告之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請查照轉知。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7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50018612號函辦理。 |
| 二、 | 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及第6條規定略以,各該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由原民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放假,並請於請假時檢附證明具備原住民身分之法定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 三、 | 為保障公務機關原住民同仁依法申請歲時祭儀假之權益,請各人事單位熟悉相關法令及規定,並協助同仁申請歲時祭儀假。 |
| 四、 | 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 正本: | 本府一、二級機關及本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 縣長 徐榛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