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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6-07-03 | 點閱數: 1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冠勛
電話:03-8227171#306.307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150124402A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1150124402A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115年至118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經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公司)承作,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6月25日總處給字第1154001207號函辦理(檢附原函1份)。
二、 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8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如下:
(一) 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暨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含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及技工、工友、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開人員之眷屬(眷屬至少應包含配偶、父母及子女)。
(二) 投保項目:旅行保障保險、旅行綜合保險、駕駛人責任保險、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登山綜合保險、海外租車交通事故補償保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未滿15足歲者最高為69萬元),最高投保年齡為85歲。
三、

有關本方案宣傳DM、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及Q&A等資料,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gov.tw/

)最新消息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b2c/hwc/index.html

);如需進一步暸解相關內容,洽詢電話:0809-019-888。

四、 本方案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辦理,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該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告知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