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俁霖 傳真:03-8535174 電話:03-8527843轉219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1060137160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乙份,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並申請獎勵,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提升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之客語能力,促進客家語言文化之發展與傳承,特訂定旨案作業要點,就積極學習客語或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公教人員,給予獎勵。 |
二、 | 106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報名網站https://abst.sce.ntnu.edu.tw/hi_hakka106/,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 |
三、 | 檢附「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乙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