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采臻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分機116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10601173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
主旨: | 檢送「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相關宣導資料,請貴機關單位配合刊登並發送宣導予所屬單位,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6月23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178431號函辦理。 |
二、 | 為配合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將於本年6月28日施行,並加強對民眾及受該法規範之機關(構)之宣導,使之瞭解洗錢防制法修正之內涵、相關各機關配套措施及民眾需配合之事項,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目前已完成旨揭相關宣傳資料,請貴機關(構)暨所屬機關(構)、學校協助刊登、印製及分送予一般民眾及相關受規範對象。 |
三、 | 隨函檢送「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電子檔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