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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6-27 | 點閱數: 834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李采臻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分機116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政預字第10601173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主旨: 檢送「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相關宣導資料,請貴機關單位配合刊登並發送宣導予所屬單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6月23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178431號函辦理。
二、 為配合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將於本年6月28日施行,並加強對民眾及受該法規範之機關(構)之宣導,使之瞭解洗錢防制法修正之內涵、相關各機關配套措施及民眾需配合之事項,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目前已完成旨揭相關宣傳資料,請貴機關(構)暨所屬機關(構)、學校協助刊登、印製及分送予一般民眾及相關受規範對象。
三、 隨函檢送「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對民眾影響問答集」電子檔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本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