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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6-01 | 點閱數: 798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雅如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106009902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宜蘭縣政府函。2、宜蘭縣政府國民旅遊卡推薦行程。

 

主旨: 函轉宜蘭縣政府規劃之國民旅遊推薦遊程,請查照。
說明: 依據宜蘭縣政府106年5月26日府旅觀字第1060084902號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