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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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600813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文。 |
主旨: | 函知臺北市啟明學校106學年度國小部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所遺職缺屬視障特教資源中心巡迴教師,另106學年度可能需接受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統籌調派他校支援,本縣所屬學校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特教教師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5月2日北市教人字第10634148700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