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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4-25 | 點閱數: 901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應懿
傳真:03-8462776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8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6007258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主旨: 有關他縣市欲申請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新北教人字第1060721814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樟樹國中自106學年度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三、 該市偏遠地區之50人以下國民小學刻正實施混齡教學,故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亦須進行混齡教學。
四、 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教師(身障及資優類)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須接受該 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申請介聘至該市之專任輔導教師,於介聘達成時須受該市規範,專職學生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