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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7-04-20 | 點閱數: 91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景祺
傳真:03-8462780
電話:03-8462860#256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特字第106007239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如文。

 

主旨: 函知臺中市106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本縣所屬學校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06年4月18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229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 國小教育階段:和平區梨山國中小、東區樂業國小、梧棲區永寧國小、潭子區潭陽國小、龍井區龍峰國小。
(二) 國中教育階段:南區四育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后里區后綜高中、神岡區神圳國中。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