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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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6007239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如文。 |
主旨: | 函知臺中市106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本縣所屬學校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106年4月18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229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
(一) | 國小教育階段:和平區梨山國中小、東區樂業國小、梧棲區永寧國小、潭子區潭陽國小、龍井區龍峰國小。 |
(二) | 國中教育階段:南區四育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后里區后綜高中、神岡區神圳國中。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