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19
  • slider image 620
  • slider image 621
  • slider image 622
:::
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16-12-19 | 點閱數: 825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黃瑞珠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302
電子信箱:tr851956@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 府人任字第105023564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教育部函.docx。

 

主旨: 函轉教育部105年12月日13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之「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3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164406E號函辦理。(附原函1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