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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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08232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澎湖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澎湖縣政府110年4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907478號函辦裡。 |
二、 | 該縣現有實驗學校為合橫國小,另有內垵國小正規劃辦理,建議教師於選填志願前與前開學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 |
三、 | 請轉知各校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