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孟君 電話:03-8462860 分機229 傳真:03-8462776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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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2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07870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嘉義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110年4月21日府教幼字第1100091517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鹿草鄉碧潭國小及竹園國小目前已列入停辦學校專案評估中,請轉知各校欲參加他縣市介聘至該縣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