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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0-04-10 | 點閱數: 547

花蓮縣文化局 函

  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承辦人:黃佩綺
電話:03-8227121
傳真:03-8235914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
發文字號: 蓮文圖字第109000336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文化部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109年第2期計畫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受理收件,敬請踴躍參與提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文化部109年3月30日文版字第1093009575號函辦理。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上騰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上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臺灣省花蓮縣私立正德高級中學進修學校、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大漢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國立東華大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 本局圖書資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