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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0-03-16 | 點閱數: 587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姿吟
電話:(03)8227171分機304、305
傳真:(03)823553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9004811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花蓮縣109年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花蓮縣政府109年度數位學習組裝課程課目明細、花蓮縣政府初任公務人員通識組裝課程課目明細 (1090048114_ATTACH1.pdf 1090048114_ATTACH2.pdf 1090048114_ATTACH3.pdf)

 

主旨: 檢送本縣「109年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各主管機關訂定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計畫參考事項、本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8-110年)及本府公務人員109年度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二、 109年度組裝課程分述如下:
(一) 109年數位學習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2):
1、 建置「必須完成之課程」6小時及「其他重要業務相關課程」9小時,合計15小時數位課程。
2、 獎勵方式:109年9月30日前修畢「必須完成之課程」(6小時)者,核予嘉獎1次;修畢109年數位學習組裝課程(15小時)者,核予嘉獎2次。
(二) 初任公務人員通識組裝課程(課目明細如附件3):
1、 為充實非考試錄取之初任公務人員(如自行遴用之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轉任人員等)應具備之基本概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行政程序及技術暨有關工作知能,建置「倫理與價值課程」4小時、「文書處理與公務管理課程」4小時、「自我實現課程」7小時、「性別主流化基礎課程」2小時及「基本法律知能課程」19小時,合計36小時數位課程。
2、 本課程為必修課程,非考試錄取之初任公務人員需於到職日起4個月內修習完畢。
三、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公務人員之數位學習可另訂之或比照本計畫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副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含附件) 、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