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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0-02-05 | 點閱數: 46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發文字號: 府人訓字第109001645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內政部函 (1090016454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內政部及所屬機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教材(108年12月修訂版),已刊載於「內政部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性別平等專區/性別平等專區/CEDAW教材」(網址https://www.moi.gov.tw/chi/chi_public_info/node.aspx?cate_sn=&belong_sn=1995&sn=4644)1案,轉請查照並參考運用。
說明: 依據內政部109年1月22日台內人字第10903205572號函辦理。

 

正本: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