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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人事 | 2020-01-13 | 點閱數: 608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徐梓涵
電話:(03)8235546、(03)8227171轉384
傳真:(03)8234990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 府社福字第109000611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請貴單位善加運用,並得視實際需要適時修正,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該署109年1月8日社家障字第1090700029號函辦理。
二、 為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充分社會參與及近用資訊權益,請貴單位於辦理會議或活動時,妥予運用旨揭參考指引,並協助廣為周知。
三、 旨揭參考指引請逕自下載使用,途徑如下:
(一) 該署官網(https://www.sfaa.gov.tw)/首頁/主題專區/身心障礙福利/社會參與。
(二) CRPD網站(https://crpd.sfaa.gov.tw)/首頁/宣導專區。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級農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醫療院所計7所、本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計4所、本縣身心障礙團體協會計11所、本府各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