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函
地址:970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承辦人:洪偉毓 電話:8322141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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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6日 |
發文字號: | 花市原字第10800340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1080034023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所辦理「石時刻客x回溯再建」海報電子檔,惠請協助公告週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展期: |
(一) | 108年11月15日(星期五)至108年12月15日止。 |
(二) | 每周二至周日10:00-16:00,每周一、四及國定假日休館。 |
二、 | 展覽地點:花蓮市原住民文化歷史館(花蓮縣花蓮市民權九街6巷11號)。 |
三、 | 開幕日期、時間及地點: |
(一) | 108年11月17日(星期日)上午10時。 |
(二) | 花蓮市扶輪公園(花蓮市原住民文化歷史館旁)舉行。 |
四、 | 檢送旨揭海報電子檔。 |
正本: | 花蓮縣政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花蓮市公所除外)、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市長 魏 嘉 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