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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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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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800825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該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有意經由108年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至該市服務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4月25日新北教人字第1080715018號函辦理。 |
二、 | 該市插角國小、坪林國小、深坑幼兒園及林口幼兒園等4校(園)委託辦理108學年度他縣市介聘,其本校(園)之學校類型與分校(分班)不同,達成介聘教師應配合學校職級務分配至本校(園)或分校(分班)服務。 |
正本: | 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