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呂蘭英 電話:8462860*355 電子信箱:oiasmi@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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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體字第113012859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來文、宣導素材 (376550000A_1130128598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128598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128598_ATTACH3.pdf) |
主旨: | 轉知衛生福利部提供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請廣為宣傳,以提升教職員工生自我保護知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7412號函辦理。 |
二、 | 該衛福部因應近年氣候變遷造成氣溫偏高之情形,為強化各單位高溫熱傷害整備防救能力及易受傷害族群之多元關懷措施與管道,特提供旨揭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 |
三、 | 為提升教職員工生自我保護知能,請運用該部製作之影片、單張、圖卡等素材,透過網站、社群媒體及其他管道,宣導個人防護做法與急救步驟,以及鼓勵所屬運用「樂活氣象APP」掌握預警資訊,並加強脆弱族群(含嬰幼童、高齡者、慢性病者、服用藥物者、戶外活動者及過重者)之防範措施,例如檢查調溫設備(如風扇、冷氣)與環境通風狀況,評估減少、調整或停止戶外課程與活動等。 |
四、 | 本案之相關資訊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參閱,網址:https://gov.tw/nGd,請各校配合宣導及運用。 |
五、 | 檢附教育部原函與其附件資料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中小、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