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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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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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20080077號 |
速別: | 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花蓮縣112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 (376550000A_1120080077_ATTACH1.pdf、376550000A_1120080077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本縣112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提出申請,敬請學校協助轉知所屬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相關遴選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旨揭表件請務必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同意。 |
(二) | 112學年度續任輔導員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12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
(三)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22日下午17點30分止,有意願之教師請將遴選表核章後紙本(免備文)送至課程教學科承辦人,並將核章後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theshow1026@hlc.edu.tw。 |
(四) | 有關可編輯檔案可至本縣精進計畫網站下載(http://community.hlc.edu.tw/index.php)。 |
三、 | 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要點及花蓮縣112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報名表各1份供參。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教育處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