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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以安 - 訓導組 | 2023-06-21 | 點閱數: 196
一、 請貴校於暑假前,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一) 安全駕駛行為:
1、 家長不酒駕及酒後不開車。
2、 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
3、 勿無照騎車。
4、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不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5、 不可逆向行駛。
(二) 安全搭乘機車:
1、 搭乘機車請坐後座、正確配戴安全帽。
2、 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
3、 注意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野死角,避免過於靠近於大型車前或併行。
(三) 搭乘汽車及大眾運輸工具:
1、 全程繫安全帶。
2、 家長駕駛汽車勿超載、穿越路口禮讓行人。
(四) 騎乘自行車:
1、 正確戴好安全帽。
2、 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且不可附載坐人。
3、 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4、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
(五) 行人通行安全:
1、 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
2、 穿越道路時:100公尺內有人行穿越道時,不得穿越車道、不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
3、 面對來車靠邊走,穿著亮色及有反光衣服,設有人行道設施走人行道,無人行道時請靠路邊行走。
4、 穿越道路要配合路口行人指示燈號(小綠人),穿越前須於路口後退三大步,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請左右察看留意來車,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及後方來車。
5、 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
(六) 禁止行為:未滿14歲禁止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及未滿18歲禁止騎機車。
二、 加強宣導遵守交通安全教育五大守則:
(一) 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二) 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三) 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四) 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五) 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三、 宣導路口「慢看停」與「酒駕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