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142029號函辦理。 |
二、補助項目與經費額度: |
(一)相關議題研討及社會宣導:情感教育/性別差異/媒體識讀/ 學生懷孕事件之處理/性別歧視及性霸凌之防治/性剝削防 治/數位性別暴力防治等。 |
(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電影、短片、故事、閱讀、真人實事 演講等活動(每梯次半天活動最高補助1萬元;全天活動 最高補助3萬元)。 |
(三)於特殊生融合教育納入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相關研討會及 宣導計畫,增進普通班教師對班級內特殊學生實施性別平 等教育之知能。(每梯次半天活動最高補助1萬元;全天 活動最高補助3萬元)。 |
(四)辦理以家長為對象,進行性別差異及性霸凌防治宣導、課 程與教學觀念宣導等活動。(每梯次半天活動最高補助2 萬元;全天活動最高補助4萬元)。 |
三、本計畫申請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14日止,請學校踴躍提出 申請,並將相關申請計畫及經核章之經費申請表電子檔e-m ail至承辦人信箱,紙本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
四、檢附相關計畫及成果範例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