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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志宏 - 主計 | 2017-04-19 | 點閱數: 769
花蓮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建仁
傳真:03-8225684
電話:03-8227171#262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主歲字第106007200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1、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2、來函。

 

主旨: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解釋彙編」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4月17日主預字第1060100786號辦理。

 

正本: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
副本: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本府主計處審核科、本府主計處帳務科、本府主計處統計科、本府主計處歲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