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金美仙 傳真:03-8572660 電話:03-8462860#573 電子信箱:bunun1109@yahoo.com.tw |
受文者:花蓮縣卓溪鄉卓樂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0602424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卑南族民族議會決議,以「Pinuyumayan」為「卑南族」族語名稱,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145667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科 |